惠东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本公示的期限为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19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略)(见下载中心)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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