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锦江区2017年校园周边整治七中育才学道分校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拟(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比选人(项目业主) | (略) |
项目名称 | 锦江区2017年校园周边整治七中育才学道分校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亭所属辖区 |
实施时间 | 30日 |
建设资金 | 政府投资 |
其 他 |
合同1 | 锦江区2017年校园周边整治七中育才学道分校工程项目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略)。
(2)资质要求:(略)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3)其他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②2014年以来已完成1个类似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建筑装饰工程);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同时需具备《**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获(略)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自愿报名。
(2)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强建设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市武侯区晋阳路184号金雁大厦7楼1号持下列证件到我处报名并购买比选资料,报名及比选资料收费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持下列证件(略)。
①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②须拟任项目经理本人报名,持有效身份证、资质证书;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⑥省外企业需出具《**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单(略)。
(3)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日历天,时间为:从(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六、比选申请人的确定根据《**市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锦府办(略))文件实施,比选申请文件须由报名时拟人的项目经理前来递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和比选结果均在锦江区公众信息网(发布(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比 选 人(全称): (略)
地 址: (略)
联 系 人: (略)
联 系 电 话: (略)
传 真: (略)
比 选咨询 机 构:(略)
联 系 人 :(略)
联 系 电 话: (略)
传 真: (略)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