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设购置设备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 (略) |
采购人名称:(略) 采购人地址 :(略) 采购人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廊坊发展大厦B座1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海强(略) 采购预算金额:(略) 采购用途 : 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永清县农业水价改革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一期采购) 办公桌椅103套,档案柜95个,台式电脑(村级配置)86台,台式电脑(乡镇级配置)17台,笔记本电脑4台,投影机1台,打印复印一体机90台。 第二标段(永清县农业水价改革配套计量设施) 水电系数测控仪264台。 项目实施地点 :(略)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包括三证合一证书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财务状况报告原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国税、地税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10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其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日期在本公告之后(注:在注册地开具的需携带相关资料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验证确认)。 2.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略)资格条件:第一标段:(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计算机销售等相关内容(2)保证金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第二标段:(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2)保证金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本标实行在线售卖标书,企业通过河北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gov.cn/进行在线购买,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略) 招标文件售价 :(略)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略)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略) 时刻说明: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供货时间:(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略) 传真电话:(略) 受理质疑电话:(略)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招标文件(略) 二次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