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 |||||||||||||||||||||||
招标编号:(略) | |||||||||||||||||||||||
**市长安镇锦厦社区集体资产交易点受(略)沙埔头分社委托,将对位于长安镇锦厦**路与锦绣路交界-耕地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仕前来报名竞投。 | |||||||||||||||||||||||
一、竞投项(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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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略) | |||||||||||||||||||||||
三、行业要求: 无 | |||||||||||||||||||||||
四、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 |||||||||||||||||||||||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接受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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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内主张合同无效或违约引起诉讼或纠纷的; | ||||||||||||||||||||||
7、 | 其他不良信用情况。 |
五、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六、申请时间 |
有意竞投者,请于(略)16点29分前到 **市长安镇锦厦社区集体资产交易点进行申请登记,不办理申请登记手续的,不得参加竞投。 |
七、意向人报名条件 |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
八、交保证金 |
竞投人必须在****年10月24日 16点30分前,将保证金(略)(说明:1、银行进账单上必须注明:锦厦**路与锦绣路交界8号农用地出租;2、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3、(略),直属(略),但要提供户口簿或者公证处证明)。 |
账户名称:(略) |
银行账号:(略) |
开户银行:(略) |
九、看样时间 |
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业主。其余时间,请意向竞投人自行看样。资产图片仅作参考,与实物不一定一致。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
十、公示时间 |
本招标公告公示时间为:(略) |
十一、竞投时间 |
竞投时间,另行通知。 |
十二(略)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
(略)沙埔头分社 |
联系人: (略) |
联系电话: (略) |
**市长安镇锦厦社区集体资产交易点 |
联系地址: (略) |
联系电话: (略) |
**市长安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略) |
联系电话: (略) |
网址: (略) |
**市长安镇锦厦社区集体资产交易点 |
二0一七年十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