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
(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方式:(略) 库类别:(略) 抽签公告发布日期:(略) 抽签(采购)日期:(略) (略)项目中签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签候选人名称:(略)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招标(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县上派镇普贤路与人民东路交汇处向东300米(张郢安置点一号楼) 项目负责人:丁妍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年10月18日 至 ****年10月2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略)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县上派镇普贤路与人民东路交汇处向东300米(张郢安置点一号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法规督查科提出投诉,联系人:夏伦武,联系电话:(略)【项目地点在**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略) 5、明确的(略) 6、(略)。 异议人为法(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略)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略),无法提(略)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略) ****年10月18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