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略)施工招标工作已按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了项目备案,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
(1) 建设单位:(略)
(2) 工程名称:(略)
(3) 资金来源:(略)
(4) 招标范围:(略)
(5) 工程建设地点:(略)广裕街以东、光荣东路以北、柴河街以西、京哈铁岭路以南
(6) 工程质量要求:(略)
(7)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1月20日开工 2018年1月28日竣工 共计:69天
(8) 本次招(略)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略)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4、本工程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审查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略):00时(北京时间),按相关程序自行在网上报名。
注:投标人授权的委托(略)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略)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1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0:00时整,递交地点为: 铁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详细地址:铁岭新城区泰山路商业88-6-8号门市)
注: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铁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详细地址:铁岭新城区泰山路商业88-6-8号门市)进行的本招标工程项目开标会。
9、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人:(略)
地 址:(略)市府路24号(龙腾大厦三楼)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