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公安局关于巩义市区交通设施补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关于巩义市区交通设施补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受(略)的委托,就巩义市区交通设施补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略)
1.2 采购编号:(略)
2.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内容:市区交通设施,主要包含道路标线、道路交通指示牌。
2.2 采购数量:(略)
2.3 采购预算:(略)
2.4 工期:(略)
2.5 简要(略):道路标线施工(热熔)约1847㎡,新增更换道路交通指示牌约314块(个)。
2.6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交通(略))。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包(略)),开具日期为谈判公告要求的谈判文件出售时间内。
4. 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4.1 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略)(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4.3 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略)
4.4 谈判文件售价:(略)
4.5 其他(略):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参加政府采(略)收据、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等相关证明文件。
购买谈判文件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5.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略)
5.2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巩义市佰金苑宾馆(巩义市新华路37号)四楼会议室。
6. 竞争(略)
6.1 竞争性谈判时间:(略)
6.2 竞争性谈判地点:(略)
7. 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8. 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马先生 (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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