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黑山嘴村村庄亮化招标公告
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黑山嘴村村庄亮化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黑山嘴村村庄亮化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沽源县农工部 | |
采购人地址:(略) | |
采购人联系人:王红月 | 采购人联系方式:(略) |
代理机构全称:(略) | |
代理(略):张家口市高新区市府西大街3号财富中心B1座4层2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略) | 代理(略):张鑫 |
受理质疑电话:(略) | |
项目联系人:张鑫 | 联系方式:(略) |
传真电话:(略) | |
采购内容:6米太阳能路灯120盏,8米太阳能路灯270盏,太阳能景观装饰灯270盏,及太阳(略) | |
采购方式:(略) | |
采购数量:(略) | |
公告名称: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黑山嘴村村庄亮化招标公告 | 预算金额:(略) |
项目实施地点:(略) | |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31日内供货及安装完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 |
简要技术要求:(略) | |
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供应商,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合同,除单一来源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合同; 3.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供应商需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太阳能产品认证证书(CQC); 5.供应商具有2017年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6.供应商具有2017年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7年7月及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7.供应商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四表一注)或2017年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供应商具有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评标方法和标准:(略) |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略)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9/25 |
获取文件方式:现金发售 | 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元/套(标段) |
获取文件地点:沽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沽源县城乡建设局) | |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 |
投标开始时间:(略) | |
投标截止时间:(略) | |
开标时间:(略) | |
开标地点:沽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沽源县城乡建设局5楼) | |
备注:凡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二套,到沽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沽源县城乡建设局)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证 (6)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太阳能产品认证证书(CQC) (7)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且姓名和营业执照法人姓名一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及时注册导致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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