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略)
中标候选人公示
编号:(略)
2017年**供电局购买带电作业车3台评标工作已结束。按照招标方案、招标文件的要求,现将推荐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推荐中标候选人
标的 | 标包 | 候选人 |
带电作业车 | 1 | (略)*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
二、公示期
(略)
咨询人:(略)
咨询电话: (略)
地址:(略)
四、投诉及处理
(一)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略)内先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略)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投诉机构名称:**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略)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略)
(三)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略),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略)
(6)投诉事项已进入(略)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略)
(四)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局
(略)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提出日期: (略)
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或授(略) (签字并盖章) |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投诉对象 |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