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梅路(中意路-万家丽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工程招标信息详情 | ||
工程名称: | 新梅路(中意路-万家丽路)道路(略)(第二次)招标公告 | |
建设单位: | (略) | |
所在市州: | (略) | |
截止时期: | ||
招标详情: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梅路(中意路-万家丽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已由天发改【2008】5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新梅路(中意路-万家丽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 天心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 新梅路(中意路-万家丽路)道路工程,道路基本呈南北走向,北起中意路,南至万家丽路,道路长度为1462.24m,中意路至新电路路段按城市支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车速为30km/h,路幅宽度为20米,双向2车道;新电路至万家丽路路段按城市次干道标准进行设计,设计车速为40km/h,路幅宽度为30米,双向4车道。 2.4 工程造价: 项目概算造价5532.58万元,其中工程费4137.45万元,财评审核的控制价为33785340.57元。 2.5 资金来源:自筹; 2.6 监理服务期: 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服务期约为180日历天。 2.7 监理质量等级: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9 招标范围:新梅路(中意路-万家丽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具体以业主提供的图纸和清单为准)。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其它: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入围工程监理业绩:企业近四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8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不少于为2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 3.4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本次招标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监理员 2 人。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除外),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的职称。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略)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1 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得有在监项目。 3.4.3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4.4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监理员证书。 3.4.5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5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6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其它要求: 无 。 3.8企业入围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有效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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