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变更公告
原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如下: 4.1资质要求 4.1.1在中华人(略),且合(略),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法人或机构是否具备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确定); 4.1.2必须是具有合法法人资格的环卫服务公司,从事城乡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集、转运业务二年以上(含二年); 4.1.3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具有清洁清洗或相似专业一级资质。 4.2财务要求 4.2.1最近连续三年(****、****、****年)每年均(略),上年末(****年)资产负债率小于60%,没有处于财产被(略),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2.2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针对本项目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4.3业绩要求 具有单个项目年服务费人民币****万元或以上的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业绩(服务人数(略))二个以上(含二个)。 4.4信誉要求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现将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变更为: 4.1资质要求 4.1.1在中华人民共(略),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法人或机构是否具备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确定); 4.1.2必须是具有合法法人资格的环卫服务公司,从事城乡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集、转运业务二年以上(含二年); 4.1.3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具有清洁清洗一级资质。 4.2财务要求 4.2.1最近连续三年((略)年)每年均为盈利、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上年末(****年)资产负债率小于6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2.2具有较(略),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4.3业绩要求 近三年((略)****年),具有单个项目年服务费人民币****万元或以上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业绩(服务人数不低于30万人)二个以上(含二个)。 4.4信誉要求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其余内容不变。 10.1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徐小文 联系电话:(略) 10.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发布时间:(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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