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略)(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略)外线跟踪取证专用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略)外线跟踪取证专用车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略)
四、采购数量:(略)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子包号 | 子包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01 | 外线跟踪车(一) | 2辆 | 合同签订(略)。 | 650,000.00元 | 采购本国产品 |
02 | 外线跟踪车(二) | 6辆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 | 1,350,000.00元 | |
注: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 2、投标人可选择全部或个别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凡超(略),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4、政府采购监督机构:(略) |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公(略),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略))***((略)
注:(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人证明书、法人(略)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完成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报名登记表”可***(略)下载填写打印)手续,否则视为未报名(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22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略)(详细地址:**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略)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十、开标时间:(略)
十一、开标地点:**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略)。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传真:(略) | 邮编:(略) |
(二)采购代理机构:(略) | 地址:**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
联系人:(略) | 联系电话:(略) |
传真:(略) | 邮编:(略)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略) | 联系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