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2018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县勘察设计
****受****的委托,对**县2018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县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并于2017年11月02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县2018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县勘察设计
招标代理:****
招标人:****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2日
开标地点:开标厅6
****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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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总分: | 83.25 | 项目负责人: | 张腾飞 | 报价: | 下浮率1.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水****公司 | ||||
总分: | 57.41 | 项目负责人: | 王国香 | 报价: | 下浮率3.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总分: | 56.67 | 项目负责人: | 黄天江 | 报价: | 下浮率0.0% |
公 示 期: 2017-11-03至2017-11-07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领导小组****工作站
投诉电话:085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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