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对**县****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跟踪审计)进行招标, 并于****/11/1 9:1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略)
标段(包)名称:**县****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跟踪审计)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州公共**交易中心(一楼多功能六厅)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总分: 83.52 项目负责人: 许晓云 报价(元): 2.75
业绩: 不要求( 总投资为****万元,本项目建筑安装费约2.75‰)
第二(略)**大(略)
总分: 62.72 项目负责人: 王立冈 报价(元): 2.74
业绩: 不要求( 总投资为****万元,本项目建筑安装费约2.75‰)
第三中标候选人 **百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总分: 62.33 项目负责人: 吴刚 报价(元): 2.74
业绩: 不要求( 总投资为****万元,本项目建筑安装费约2.75‰)
公 示 期: ****年11月04日至****年11月06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略)。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略)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略)。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