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庄卫生院购置医疗设备(手术室器械)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
1.采购条件****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高新财采计[2017]116号的要求,米庄卫生院购置医疗设备(手术室器械)采购安装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受业主****的委托,现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选择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预算金额
呼吸机、麻醉机、电动综合手术床、手术灯各一套(购置、安装、调试、培训、保修期等,具体以磋商文件为准)。预算总金额95.50万元。供货期(含安装)30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质保期1年。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3.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须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应产品服务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产品制造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经销商还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4、供应商在近两年内(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有一项供货产品类似业绩(须提供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文件);
3.5、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发票的证明文件;
3.6、信誉要求:①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供应商住****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出具时间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之后);②****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时(**时间,下同)。
地址:****(**市长征路52号银座金典15楼)。
方式:现场发售。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400.00元),售后不退。
其他: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本公告“3(3.2-3.6)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打印件。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在整个**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 14时 30 分,地点为****(**市长征路52号银座金典15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市长征路52号银座金典15楼
联系人:王超 电话:139****8185
电子邮箱:****@qq.com
2017年11月6日
报名登记表(格式)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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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加盖单位公章) | |||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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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 姓 名 | (本人签字) | 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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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居民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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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附报名应提交的资料明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