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居委会城镇**村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已****委员会以索发改【****】12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来自80%****银行**分行通过PLS棚改政策贷款解决,20%从国家配套资金和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括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居委会城镇**村棚户区改造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2、工程规模:建设住房面积****.7 ㎡,综合管理用房159.5㎡,以及配套附属设施。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发改委《关于********居委会城镇**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得批复》(索发改基建[****]44号)文件批复的全部建设内容。 4、标段划分:/标段。 5、计划工期:施工工期加责任缺陷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11月8日至****年11月14日,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cn/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年11月8日至****年11月14日,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cn/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11月28日10时30分,地点为****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八、其他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ZT格式)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 本项目已按“营改增”相关规定执行,各投标人应按现行相关规定认真核算各自成本,一旦中标,此价格将作为中标价不做任何调整。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通知》(藏建市管【****】278号)的规定要求。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广场紫茵阁2楼 联 系 人: 杨女士 联 系 电 话:188******** 日期:****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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