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 招标编码:CBL_2017(略) |
开标时间:2017-11-28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代理:(略) | 招标人:(略) |
资金来源: (略) |
1.招标依据
本招标项目为(略)综合营业用房LED显示屏采购,招标人为(略)。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略),本项目经(略)商务采购及招标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后,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略)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采购物资:(略)
2.2 交货时间:(略)
2.3 交货地点:(略)
2.4 标包划分:(略)
2.5 招标(略):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交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设备需求一览表及技术标书有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1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略)组织。
3.1.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并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3产品工厂通过ISO(略)SO(略)(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
3.1.4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必须为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电子产品设计、安装、销售经营范围。
3.1.5提供20(略)(资产负债(略));无亏损、停业情况。
3.1.6投标人若为进口设备代理商,投标时必须提供有效的设备制造商的代理授权书;禁止制造商同时授权两个及以上的代理商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3.1.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略)
4.1 请于2017 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9:30 时至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时间,下同),到**市武侯区致民路61号南岸一家B-1-601((略))凭证件(证明、证书,请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必须带原件否则不予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验营业执照原件。
(2)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验生产许可证原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验税(略)(三证(略))。
(4)单位介绍信原件。
(5)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验身份证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 400元 (现金),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8日14时30分,地点为**市武侯区致民路61号南岸一家B-1-601((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代理单位:(略) |
地 址:(略) | 地 址:**市武侯区致民路61号南岸一家B-1-601 |
联 系 人:(略) | 联 系 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 传 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