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环保局新增空气自动站点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和2座空气自动站委托第三方运维的招标工作采购公告
受(略)委托,(略)对[350921]SH[GK]2017021-1、霞浦县环保局新增空气自动站点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和2座空气自动站委托第三方运维的招标工作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国内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编号:[(略)]SH[GK](略)-1
2、 项目名称:霞浦县环保局新增空气自动站点自动监测仪器(略)
3、 采购(略):
金额单位:(略)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
1 |
| (略) | 282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
包:1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略)。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略):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略) |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谈判文件随同本项目谈判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略))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谈判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售价:(略)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11-10 20:30 报名截止时间2017-11-15 20:30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11-17 1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开标厅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时间及地点:(略)0:00,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开标厅
11、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无
12、公告期限:(略)
13、本项目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姓名:(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470号中国寿山石交易中心B区三楼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网址:(略)
开户名:(略)
(略)
20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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