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超过100万元的项目,须提供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本地办理地点:市人民检察院405办公室,联系电话:(略))。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及(略) 三、供(略),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授权书。 四、具有药品(略)生产企业许可证(如为代理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五、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略),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也允许符合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磋商。 六、在克(略)(非本地注册企业备案信息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进行年度审核)。 (网址: http://(略)gov.cn/Pages/default.aspx,地址:市政府2号楼政务服务大厅31/32号窗口,联系电话:(略)) 。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