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宣传拍摄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略)
项目编号:(略)
(略)宣传拍摄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略)受(略)委托,对(略)宣传拍摄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宣传拍摄等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略)
四.采 购 人:(略)
五、交 货 期:(略)
交货地点:(略)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略)
六.投标人资格: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不符合本条要求的供应商需提前办理注册登记并审核合格)
3、具有本项(略)
4、供应商需先登录“塔河县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将报名成功结果截图。
七.招标内容:照相机、镜头、无人机、无人机电池、无人机螺旋桨、无人机上使用的平板监视器、手持摄像机、手持摄像机电池、笔记本电脑、彩色打印机、对讲机、拍摄三脚架、闪光灯。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到塔河县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略)6:00。
2、现场报名确认:在塔河县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于(略)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上午9时00分到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到16时00分(北京时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网页截图)、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结果截图。 (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招标公司现场备查,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招标公司现场报名登记确认并购买招标文件。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请到(略),招标文件售价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数量:投标文件为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电子文档一份(可以是光盘或U盘)。
(略)元。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略)午9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侧502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定于****年12月4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侧502室)公开开标。(投标地址:大兴安岭加格达奇曙光大街与光华路交汇处。)届时请(略)。
十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详细地址:(略)
联 系 人: (略)
电子信箱: (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帐号:(略)
(汇款时请在用途栏内注明“某某项目投标保证金”)
十四、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