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采购电动四轮巡消车辆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略)采购电动四轮巡消车辆项目己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略),现委托(略)(采购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质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略):
1.1项目名称:(略)采购电动四轮巡消车辆项目
1.2采购数量: (略)
1.3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略)
1.4供货地点:(略)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规范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1.6供货期要求:(略)
1.7售后服务:(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相关业务;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2.2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略)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略)。
2.3 供应商为制造商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有效的中华(略)
(二)具有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机械科学研究院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共同颁发的“巡逻车”试验报告;
(三)具有“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用车(警务室或四轮汽车)底盘及整车的检验报告;
(四)具有由**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车检验报告(巡逻车或警务室等相关);
2.4 投标人在(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业绩合同;
2.5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6 近三年(2014(略))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及其他招投标活动中未提供虚假信息、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7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略)
2.8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上述信用记***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2.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略)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2.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每天9:00—12:00;14:3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到(略)(**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楼中科大厦8楼811室)报名。报名时请根据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上述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1 文件获取时间:(略)
5.2 文件获取地点:(略)(**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楼中科大厦8楼811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略)(申请(略),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 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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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