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太王镇大荒沟村集体100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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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安市太王镇大荒沟村集体100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工程 依据集安市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部门集中采购2017-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集安市太王镇大荒沟村集体100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工程。
(略)万元,1个标段。
2.3工程建设地点为:(略)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2月8日,计划竣工期为2017年12月23日,工期1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标准:(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均可对上述标段项目进行投标。
3.2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略)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略)。
3.6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埠企业备案证明、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在(略)(集安市东盛街95号4号楼2楼北华公司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三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集安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二楼213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略)。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略)。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略)((登陆后查看)??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集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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