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受 江门市公安局的委托,对 江门市直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一期”改造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略)-(略)-****
二、(略):江门市直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一期”改造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略)
四、采购数量:(略)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以租赁形式实现江门市直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一期”改造。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略)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要求详见(略))
六、(略):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略),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或其上级单位应当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一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广东省以外的单位须有一级《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年11月15日 至 ****年11月21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略)(详细地址:http://zyjy.jiangmen.gov.cn,中文域名: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购买(略),(略)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略)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略)(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十、开标时间:(略)
十一、开标地点: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年 11 月 15 日 至 **** 年 11 月 2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略)(代理机构):黄嘉强 | 联系电话:(略),(略)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略) |
(二)采购代理机构 :(略) | 地址:江门市华园路23号首层 |
联系人:孙可 | 联系电话:(略) |
传真:(略) | 邮编:(略) |
(三)采购人:江门市公安局 | 地址:江门市西环路383号 |
联系人:李俊钊 | 联系电话:(略) |
传真:(略) | 邮编:(略) |
附件
1、(略):(略)
2、(略):(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