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对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因法定原因该项目废标,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略) (二)招标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 | 1 | 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国内服务) | 2 | 年 | 一、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范围: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县属企业所有公务用车(沥青压路机、洒水车、垃圾车、摩托车、疫苗冷藏车等特种车辆除外)的维修、保养均纳入定点维修管理;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车辆按其有关规定执行。自2017年起,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险的,各定点保险公司应安排车辆到各定点维修企业进行修理和保养,不得在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范围外指定保险业务定点维修企业。 | (三)投标方式:(略) (四)投标(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略)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供应商在石城县中心城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地。 7、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三类以上(含三类)汽车维修资格的汽车维修企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1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在(略)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略)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交易厅),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的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七)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须在开标的前一天 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其储蓄账户)转入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名:石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石城县支行,账号(略))缴交,否则投标无效。 (八)招标代理服务: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须知” (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法: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话:(略) 邮箱:(略) 联系人:(略) 户名:(略)赣州分公司 开户行:(略) 账号:(略) 网 址:http://(略)gov.cn/gzzbw/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