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就(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县辖区13个乡镇和魏庄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垃圾清运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共划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佘家、赵堤、武邱、苗寨等4个乡镇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垃圾清运;
二标段:孟岗、满村、丁栾(略);
三标段:恼里、魏庄、(略)(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垃圾清运;
四标段:常村、樊相、张三寨等3个镇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垃圾清运。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五、定标日期:(略)
六、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略)
评标地点:**县(略)
评标委员会名单:王现方 赵晨辉 王春阁 赵晶晶 蒋涛 林晓鸣 宋自抽
七、结果信息:
一标段: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供应商地址:**省**市新(略)
中标报价:(略)
服务期:(略)
二标段:投标文件(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二标段招标失败。
三标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略)。
四标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四标段招标失败。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中标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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