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名称中铁一局建安公司**地铁中州大道(略)
- 采购编号(略)
- 组织单位中国中铁一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略)1:43:31
(略)*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工程所需钢材、活动板房物资二次公开采购招标公告
**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分别为**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铁道部第8号令《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自购物资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工管物资电【2013】49号)以及 《(略)物资管理办法》 ,(略)做为该工程项目招标人,**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工程所需钢材、活动板房物资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
**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及综合基地位于中州大道以西、货栈街以南、陇海铁路以北的围合区域,地块东西长约1300米,南北宽约350-95米不等。车辆段规划总面积29.2公顷,总建筑面积(略)平方米。主要有:停车列检库、联合检修库、洗车库、工程车库、物资总库、综合维修车间、综合楼、公寓、食堂、混合变电所、综**处理站、锅炉房和门卫房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略)
4.2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略) 11月25日17:30前(节假日不休息)将《投标确认函》、《参与投标包件附表》(附表三)、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略)),于2017年11月25日前将所购买的包件(略)公司**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略)。账号:4118 9999 1010 0040 90323),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所投的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邮箱((略) ) ,招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或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投标确认函》中所提供的邮箱中。
4.3招标文件售价详见附表二《招标物资清单》,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1现场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7年12月11日8:30时至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2月11日 9时30分,
5.2递交招标文件地点:(略)
地址:**省**市碑林区雁塔路1号小米商务酒店5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略)。
6.1开标时间: 2017 年 12月 11日 9 时30分 。
6.2开标地点:(略)
地址:**省**市碑林区雁塔路1号小米商务酒店5楼。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媒介发布通知。
7.1 ***:(略)
7.2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略)
招标人:(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联系邮箱:(略)
附件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件二、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附件三、投标确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