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石灰石运输业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的概况如下:
1、标的内容:石灰石运输;
2、运输起止:**八零八白石头坡至****石灰石堆场,全段约30公里;
3、运输数量:石灰石运输总量74.81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
4、运输方式:汽运;
5、合同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条件:
1、****公司或自然人,以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公司资质(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并能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单位必须保证车辆及人员进行保险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工作未做到位造成车辆及人员伤害,由投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与招标单位无关。
3、投标单位具备运输能力必须达到5000吨/日(含5000吨)以上的运输能力。24小时满足招标单位运输要求,不能影响招标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投标原则:
本次招标运输费用为石灰石运输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运价在合同约定期内不作调整(合同价格不受油价变动,查超治超等一切因素影响)。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3日18时00分前,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到****财务处报名登记领取标书,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份,投标人须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入交****账户。
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9时00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缴纳线路勘察表和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投标保证金须于2017年12月20日9:00前汇入********银行转账或电汇)。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招标单位向中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原则上不超过10日),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部分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低于中标合同总金额的2%,不超过中标合同总金额的10%),不足部分须由中标单位补足相应的差额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接受个人汇款。
六、道路勘查:
1、为准确了解施工地点道路等通行情况,招标方组织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分别进行现场实地勘查,各勘查单位需在现场勘查记录表确认;具体时间由招标人通知。
2、现场勘查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予承担,现场勘查过程中如若发生事故或人身伤亡,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3、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查,并出具现场勘查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
七、招标人选择时间、地点开标,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
八、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
公司地址:**省保****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0875-****775
传 真:0875-****708
联 系 人:方 旭 187****3377 章 艳 159****4069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银行**支行
账 号:2510 0261 0902 2121 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