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装备站(大江路小学)数字化校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MLWH-HB-2017-37)更正公告
(略)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装备站(大江路小学)数字化校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略))更正公告 受 (略) 委托,(略)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装备站(大江路小学)数字化校园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略):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装备站(大江路小学)数字化校园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略) 3.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年12月13日下午14:30。 2.更正日期:(略)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略) 2.联系电话:(略) 四、采(略) 1.采购人名称:(略) 2.采购人地址:(略) 3.采购人联系人:(略) 4.采购人联系电话:(略) 五、采购代(略)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略)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略)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略)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略)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略)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略)”送达 (略)或 (略) 项目内容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和 (略)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河北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公告链接: 招标文件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略) (略) (略) (略) 今收到(略)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装备站(大江路小学)数字化校园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略))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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