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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
项目编号 | *** | ||
发布日期 | 2017年 11月 23 日 | ||
一、招标条件 | |||
1、(略) | **县桃溪中路交通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 ||
2、采购人 | *** | ||
3、(略)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
1、采购预算 | 约150万元 | ||
2、(略) | **县城关镇桃溪路 | ||
3、供货安装期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 ||
4、采购内容 | 交通信号(略)。具体数量要求、标准、规格尺寸、性能指标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负责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等。 | ||
5、标包划分 | 一个包 | ||
6、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 |||
2.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 |||
3.投标人提供的信号灯、信号机应是成套性设备; | |||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5.本项目不接受联(略)。 | |||
四、报名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开标时间 | |||
1、报名时间 | 2017年 11 月 24 日8:(略)至 2017年 11月 30 日17:30分 | ||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17年 11 月 24 日8:(略)至2017年 12月 15 日9:(略) |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投标人从**县公共*****((略)/scztb/)上无偿下载,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如未报名或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 ||
4、开标时间 | 2017年 12 月 15日9:(略) | ||
五、(略) | |||
采购人: | *** | 集中采购机构: | *** |
地址: | **县城关镇 | 地址: | **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俞指导 | 联系人: | 郭工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 传真: | (略) |
六、备注 | |||
1、本项目须通过CA锁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具体办理(略) | |||
2、本项目招标(略)((略))上无偿下载,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如未报名或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报名成功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已通过。 | |||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应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报名截止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所有回复内容将在**县公共*****公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逾期不再受理,视同投标人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县公共*****关于本项目的补遗、答疑等内容,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 |||
4、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递交已经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略)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接受采购人(采购人)**监管机构(略)。约谈后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办理,按照不良行为相关规定处罚。 | |||
5、投标人授权代表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开标现场须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2017年 9 月至 (略)(共3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法定代表人以授权代表身份递交投标文件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2017年 9月份以后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若交费不满3个月的,须于企业成立之月起交纳,并连续交纳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份)。 | |||
6、投标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详见**县公共*****-下载专区栏) | |||
7.投标人处于《**县公共**交易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次修订)舒公管(2017)5号文件规定的记录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