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略) 根据**省人民政府第165号令通过的《**省农董南组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受夏集镇夏集村委托,**县产权交易所决定对夏集村许垛组农田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出让方承诺:本出让方将持有的标的公开出让,按本公告内容由*****站公开发布承包经营权出让信息,并由**县农村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出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权属清晰,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略)。 二、项目介绍: 夏集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许垛组,面积23亩 ,**渠道,西至塘北村交界,南至渔塘,北至渠道。承包期限为5年((略),水陆交通条件良好,交款方式为签订合同时交第一年承包金及押金万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须在当年种麦前交清。具体详情以受让方实地勘察为准。该项目明标明投,设保底价800元/年.亩。本标的出让用途为稻麦种植 ,并仅限本村村民招标。现场勘察联系人:张先生 (略)。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1、报名时间及地点:(略)午9:00—(略)午11:00前在夏集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报名(镇农经中心)。报名材料费200元,保证金10000元。(凡参加投标者到报名处领取合同草本一份) 2、招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30日上午9:40在夏集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指定场所招标,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费(报名者姓名必须与银行缴款凭证一致)、保证金银行缴款单参加竞标,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竞标。 3、(略),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经出让方同意可(略)。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确(略)。意向受让(略),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交易规定返还。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当意(略)让申请的;(2)当项目公告期满产生竞价后,意向受让方(略)(3)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因各竞(略)(4)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未能按规定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填写《意向受让方承诺书》和《报名登记表》,报名费及保证金直接交到**县农村产权交易所账户内,并注明缴款事由,报名费不退,保证金不计利息。 2、招标(略),按公告有关规定处理。 3、竞标者中标后,所交保证金扣除鉴证费后冲抵部分合同款,未中标者退还保证金。 4、中标者必须于(略)午5:00前将余款交到**县农村产权交易所账户内,否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标段重新发包。 5、鉴证费由中标人承担,收取比例为合同(略).5%。 6、免责条款:受让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略)绍的内容由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 7、标段详情解释权归 夏集村经济**社 。 8、本公告在*****((略))和**省信息平台((略)(略)/)同时发布。 9、报名材料费、保证金账户:开户名:**县艳阳天三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农商银行;账号:(略)。开户行:**农业银行;账号:(略)。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钟楼支行;账号:(略)。 报名联系人:张先生 朱先生 电话:(略) 农交所 电话:(略) **县(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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