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略)
受青阳县庙前初级中学委托、经财政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现对“青阳县庙前初级中学监控设备(略)有本项目经营资质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报价须知
1、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所投货物或服务。报价时需提(略)(三证合(略))、售后服务承诺等相关资质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无需报名,对本项目感兴趣合格的供应商,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4、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询价函中提出的各项要求,且报价函不可撤回。
(略)元,在完全响应采购内容且不超过采购单位预算的基础上,以有效最低报价为中选原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6、付款方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完税发票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二、项目采(略)
品名 | 具体数量及参数要求 | 供货地点 |
监控设备 | 见附件 | 庙前初级中学 |
1、如有品牌,仅作参考,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替代产品,但这些替代产品要优于或同等于本次采购技术规格要求。
2、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三、供应商报价函编制要求
1、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2、供应商报价函须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至本中心,逾期(略)。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报价截止时间:(略)
2、供货时间及要求:确定成交后,供应商应在(略),负责安装、调试、维护。
3、具体质量要求:免费保修一年。货物必须是按有(略),全国联保,同时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质检部门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按有关(略)。
4、报价函经询价小组现场评审,并在公共资源监管部门监督下按中选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由我中心发放《中标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或在规定时间内未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本采购项目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凡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行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集中采购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略)
2017年1(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致:(略)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 青阳县庙前初级中学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采购编号: (略) )采购询价公告,接受贵方“询价公告”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参与该项目报价。
一、报价表:
品名 | 具体品牌型号及参数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略) |
二、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报价日期:
附件:
附件:青阳县庙前初级中学监控设备采购清单及参数.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