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粮丰街(鸭江路-云水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已由 **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集开发改字[2017]19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包括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工程建设地点:(略)
2.3 项目建设期限:(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略)资质,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在人员、设备(略),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注册(略),并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略)〔2016〕1号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网站公布后,方可在**省从事建筑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4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在 (略)(**市康明路234号)二楼招标代理部 持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2 月 21 日 9:30 时,地点为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东盛街95号2#207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略),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叁拾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略),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 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市康明路234号 邮编: (略)
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传真: (略)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