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 (略)
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景观节点照明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为了公开、(略),经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城北分中心核准,现决定将该(略)。
1、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略)
⑵质量要求:(略)
⑶工程内容:包括配(略)。招标范围包括设计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具体详见预算书)。
⑷工程预算:审定预算价 (略)元,下浮区间值: 10%—20%(含10%、20%)
⑸计划工期: (略)
2、报名条件:
龙游县范围(以企业注册地为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略)证书(B证)。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投标人谢绝参与投标。
3、招标文件资料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自行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北分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略)com),招标文件 100元/份,开标现场缴纳。
4、投标单位在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 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在开标会现场递交,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
5、本工程适用《龙游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试行)》。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 12月 7日 15:30时。
7、地点: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北分中心6楼616室(开标室)。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北分中心
****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