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略)(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市**(略)
项目编号:(略)
招标(采购)方式:(略)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采购)日期:(略)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市泰山大道1688号泰祥工业园D座2单元四楼
中标(成交)金额:(略)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小型企业(详见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略)
招标(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公告期限:(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联系电话:(略)。
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市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室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周瑾,联系电话:(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略)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略)。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略):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略)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略)
6、质疑事项已(略)。
特此公告。
(略)
2017年12月11日
附件:招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重大(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