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岗镇塘面罗大郢刘科组水泥路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编号: ****)的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关于加强自行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寿招发[2014]22号)等文件规定,****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内容:**刘岗镇塘面罗大郢刘科组水泥路工程建设项目
二、建设规模:详见清单(项目预算)
三、工程建设地点:刘岗镇塘面村
四、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五、发包价格:200000元
六、支付方式:合同约定
七、建设工期:30日历天
八、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九、发包时间、地点及方式:本项目于 2017年12月21日8时30分(迟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在刘岗镇二楼会议室采用抽号方式定标。
十、资质条件:
刘岗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备选企业库内企业
十一、其他要求:备选企业主动提出放弃参加的,须出具经盖章的书面材料并于2017年127月20日下午6:00前交刘岗司法所。确定参与的企业,在公告抽号时点前未到开标现场的,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抽号定标。备选企业一年内无故2次不参与抽号,****,取消该企业三年内参加刘岗镇小型工程竞投标资格。
****政府
2017年12月13日
**刘岗镇塘面罗大郢刘科组水泥路工程建设项目
投标单位须知
投标企业代表须仔细阅读本须知内容,并在须知上签字、加盖预中标单位公章。本须知一经签名或盖章,即视为投标人完全理解并认可本须知全部内容,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一、项目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刘岗镇塘面罗大郢刘科组水泥路工程建设项目
3、建设内容:**刘岗镇塘面罗大郢刘科组水泥路工程建设项目
二、发包范围:
图纸设计范围:见附件
其他说明:工程量清单(项目预算)内容
三、发包价格:190000元。
四、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五、工期及节点进度要求:30日历天
六、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七、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按合同约定;
2、项目有关技术人员在岗情况要求:按合同约定。
八、抽取时间、地点及方式:本项目于 2017年12月13日8时30分(迟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在刘岗镇二楼会议室采用抽号方式定标。
九、中标公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产生后,将在刘岗镇政务公开网上公示3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向予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1、具体内容
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经理(含姓名、资质证书号、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他人员;
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概况、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③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2、提交份数:一式三份
3、编制要求:项目实施方案应打印装订成册,字迹清楚不褪色,并由预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项目实施方案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交的,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预中标候选人递补为预中标单位。
十一、相关费用:
以上交镇财政投标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十二、发放中标通知书:公示结束、项目单位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十三、签订合同: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实施方案提交审查通过,3日内须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7日内进场施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被取消中标资格的,由预中标候选人递补为预中标单位。中标人一年内一次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限制参与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一次;一年内两次拒签合同的,三年内不得参与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情节严重的****管理局,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不良记录。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投标单位代表签字确认:
身份证号:
联系号码: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