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视频监控一期项目系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17年****视频监控一期项目系统集成服务采购〕项目比选人为〔****〕,比选代理机构为〔****〕,比选项目编号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一、 采购内容 1.1 比选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比选。 1)建设规模: 序号 | 项目名称 | 任务书投资 (人民币 万元) | 预估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万元) | 建设地点 | 1 | 2017年****视频监控一期项目系统集成服务采购比选 | 120 | 97.3199 | ** | 本项目集成费约12.6939万元,设备材料费约84.626万元,合计约97.3199万元。 2)比选范围:根据2017年****视频监控一期项目要求完成**市**县视频监控点25个。 3)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4)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 计划工期:本工程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 资格条件 2.1 ※资质要求: 1) 参选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银行****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商行****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 非粤注册报价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入粤备案****管理局颁发),同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备案证明保持有效。 2.2 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15年或2016年财务状况表。 2.3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 2014年1月1日以来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 是指视频监控类、计算机类及通信类的相关集成经验,要求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 100万元及以上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 项目团队要求: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 2.5 信誉要求: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 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7参选人在比选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参与**电信采购项目的资格: (1) 参选人之间相互串通、或与比选人、代理机构、评选委员会成员串通参选,损害**电信或者其他参选人的合法权益的; (2) 向比选人、代理机构、评选委会成员或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的; (3) 以他人名义参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 (4) 中选人私自将中选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选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 (5) 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 参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7) 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8) 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2.8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9 参选保证金以电汇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必须从参选人的基本账户转出,****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2.10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比选项目的参选;参选人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或不同报价人“控股股东/投资人”为相同自然人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三、 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参选者,请派人员持相关购买证明文件于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时间,下同)(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购买比选文件地点:在**市较场西路21号2楼商务室。 1. 现场获取比选文件,需提供如下购买证明文件: (1) 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如参选人是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包括一般纳税人资质证书、一般纳税人认定书或盖有“一般纳税人”字样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3) 购买标书联系人:余小姐 020-****0940.邮箱****@qq.com。(我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售卖比选文件服务,网上售卖方式和线下售卖方式并存;采用网上购买比选文件的参选人可登陆****网上售标系统(http://www.****.net:81)办理) 2. 比选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参选人有特殊原因必须要求邮寄的,在邮递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比选文件的,除须提供4.1条款所述证明文件外,还须同时提供如下购买证明文件: (1) 比选文件款电汇底单; (2) 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 (3) 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参选文件。 四、 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省**市兴云西路****大楼6楼会议室〕。 2.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参选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3.4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参选文件的。 4.参选保证金:10379.34元。凭证的备注栏须注明:参选保证金(****)。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公 告 在 中 国 采 购 与 招 标 网(www.****.cn)和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http://caigou.****.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采购与比选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六、 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 510055 招 标 师: 辛小姐 电 话: 020-8382 7946 项目负责人: 陈先生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135****7126 传 真: 020-****5131 电子邮件: ****@139.com 开户银行: ****银行**庙前直街支行 账 号: 3602 0010 1920 0328 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