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公安局梁子湖区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鄂州市(略),根据政府采购办审批的采购计划,对其所需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参与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鄂州市公安局梁子湖区分局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项目文件编号:(略)
二、采购项目内容:
供应内容:供应内容:本项目分成3个包。包1:五座越野车3辆;包2:多用途轻型客车4辆;包3:小型轿车4辆
供货时间:(略)
采购预算: (略)
三、投标人的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具有独(略):且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有效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略)务报表。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提供2016年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凭证证明。
投标人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报名截止时间;证据留存方式为下载网页相关内容。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接受本招标项目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略)
说明:第〈一〉至〈五〉项全部为资格后审〈投标时审查〉。
四、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略)7时30分止的工作时间。
地点;梁(略)(梁子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内)(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1号)。
获取文件方式
1、投标人单位出具委托书(原件);
2、投标人资格证明初审资料;报名时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件〉、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3、梁子湖区(略)(表附后)。
五、投标时间地点: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略)时30分。开标时间(略)时30分。地点:鄂州市梁子湖区综合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鄂州市梁子湖区梧桐湖新区东湖高新创意城B01栋二楼)。
六、相关联系方式
鄂州市梁子湖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传真: (略)
鄂州市公安局梁子湖区分局,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略)
发布公告的媒介: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略)cn/
鄂州市梁子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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