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第二****水利局以田水水建[2017]19号文《关于**县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复了初步设计,****财政厅以《关于下达2017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17]47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百水招标备案【2017】027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县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 招标编号:**** 建设规模:项目区配套改造引水渠道53条,总长度45.192km;**或重建渠系建筑物37座,其中过路涵29座,渡槽8座;**拦水坝12座,总长142m;**水柜151座,总容量5520方;配备抽水设备1套,铺设引水抽水管道11.00km;**量水堰24座,标志牌42座。 工程建设地点:**县乐里镇、**乡、旧州镇、**乡、浪**、高龙乡、那比乡、百乐乡和八渡乡共计9个乡镇。 计划工期:Ⅰ、Ⅱ、Ⅲ、、Ⅳ、Ⅴ标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1月24日,完工日期为2018年7月22日,计划工期6个月。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分为5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I标段:**县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乡、百乐乡、八渡乡),主要建设内容有:灌溉渠道总长4488m,其中**乡灌溉渠道长2188m,百乐乡灌溉渠道长2300m;拦水坝共4座,水坝总长69m,其中**乡2座水坝总长35m,百乐乡2座水坝总长34m;水柜共44座,其中**乡38座,八渡乡6座;过路涵5座,其中**乡1座,百乐乡4座;渡槽2座,其中**乡1座,百乐乡1座。**投资约为249.93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II标段:**县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那比乡、乐里镇),主要建设内容有:那比乡灌溉渠道总长9004m;那比乡拦水坝共3座,水坝总长35m;乐里镇水柜共13座;那比乡过路涵1座。**投资约为209.935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Ⅲ标段:**县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高龙乡),主要建设内容有:灌溉渠道总长4780m,;拦水坝共1座,水坝总长17m;水柜共67座;过路涵5座;渡槽1座。**投资约为258.772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Ⅳ标段:**县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浪**),主要建设内容有:灌溉渠道总长20940m;拦水坝共2座总长12m;过路涵14座;渡槽5座。**投资约为345.86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Ⅴ标段:**县2017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旧州镇、**乡),主要建设内容有:灌溉渠道总长5980m,其中旧州镇灌溉渠道长3800m,**乡灌溉渠道长2180m;拦水坝共2座,水坝总长9m,其中旧州镇1座水坝总长3m,**乡1座水坝总长6m;水柜共25座,其中旧州镇19座,**乡6座;**乡过路涵4座。**投资约为186.708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资质等级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已在**水利****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且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且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装订至投标文件正本资格审查部分,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 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如在2018年1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2017年10、11、12月或2017年9、10、11月)的参保缴费证明原件装订至投标文件正本资格审查部分,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理评标价法评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要投标报名,2017年12月29日至2108年1月5日前均可****交易中心网(http://www.****.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逾期下载无效。 4.2 招标文件电子版每份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小时在开标现场(地址:**市**区西园路2****交易中心7楼,具体参见电子大屏幕安排的开标厅)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并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4.3本项目****银行****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4.3.1采用银行保函方式 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交给招标人并经确认符合规定。 4.3.2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必须在开标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并到****交易中心账户,****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账户名称:****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号:800********5552 Ⅰ、Ⅱ、Ⅲ、Ⅴ标段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Ⅳ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4.4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8年1月3日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 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或者通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以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 各投标人只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评标顺序按Ⅰ标→Ⅱ标→Ⅲ标→Ⅳ标→Ⅴ标的顺序进行评标。 6.3 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6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cn)****交易中心(hwww.****.cn)网上发布。 8. 截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8年1月18日9时30分****交易中心开标厅(**市**区西园路2****中心大楼6-7楼)。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不给予受理,并按有关规定报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处理通报。 9.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 2018年1月18日9时30分截标后****交易中心开标厅(**市**区西园路2号)公开开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党校院内 联系人:皮志兰 电话:0776-****96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迎龙路70****中心(竹洲大桥旁)2号楼A座22层 邮编:533000 联系人:卢宁 电话:0776-****566 传真:0776-****550 电子信箱:****@163.com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17年12月18日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