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1. 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师素乡东王村砖厂土地整治(占补平衡)施工项目已由沧州市国土资源局(沧国土资耕函【(略)批准建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肃宁县师素乡东王村砖厂土地整治(占补平衡)施工项目 。
2.2项目地点: (略)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略).3765hm2(95.65亩),建设规模为6.3765hm2(95.65亩)。
2.4招标范围和内容:规划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全部内容。
2.5施工工期:(略)
2.6资金来源及资金落实情况:(略)
2.7项目总投资:(略)
2.8质量目标:(略)
2.9资格审查方式:(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略)。
2、投标(略)(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略)(不含临时)。
3、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的实施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实力,企业信誉良好。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略)。
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及委托代理人2017年1月至11月份企业人员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6、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外省投标人须提供“进冀备案证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略)9时至(略)17时30分在公告发布时间段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本项目补遗书、澄清等均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文件费不缴纳的,投标文件不予以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 1 月 9 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沧州市肃宁县肃水路43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沧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民政府
地 址: (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