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邀请函 **县清泉镇翟铺村村垃圾车、垃圾箱及垃圾桶采购项目于2017年12月11日在**县公共*****上发布采购公告,在报名期间无人报名,故交易失败,现进行第二次招标。**(略)会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清泉镇翟铺村村垃圾车、垃圾箱及垃圾桶采购(第二次)及相关服务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清泉镇翟铺村村垃圾车、垃圾箱及垃圾桶采购(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略) 三、采购内容:钩臂式垃圾车1辆,垃圾箱(略),垃圾桶200个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采购预算:10.4万元(含税费、(略)) 资金来源:(略) 四、(略):交货完工验收合格后第一年年底付80%,第二(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谈判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略))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7、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略))等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营业执照中必须含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8、必须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9、递交本项目谈判响应文件并参与谈判的必须是公司法定代表(略) 六、投标报名(略) 1、2017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2:30时—5:00时。报名地点:(略)(**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谈判文件售价100元/本,售后不退; 2、报名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或新三合一营业执照(必须具备本采(略))复印件一份,法人(略)(包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签到、截止时间:(略)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九、谈判开始时间:(略) 十、交易方式:(略) 十一(略) 1.供应商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递交人民币贰仟(¥2000.00)元的谈判保证金。 2.谈判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现场现金提交并自行密封,在(略)谈判前与谈判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将拒收,未中标当场退还。 十二、谈判地点:(略) 十三、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吴书记;电话:18062228835 **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陈女士;电话:(略)223 (略) 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