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对其赣县区2018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进行(略)。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方式:(略)
(三)采购内容: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一 | 赣县区2018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国内服务) | 1 | 项 | 采购内容:(略)控重点污染源监测。具体检测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略).0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略)文件的购买: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5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在(略)(地址: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塔3楼)购买,(略)文件工本费200元/本,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略)(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响应无效。
(七)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2017年12月2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略)开标室,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身份证出席。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政府采购政策:
8.1节能产品
本次采购如响应供应商的所投所有产品为节能产品的,则对其响应报价给予总价3%的扣除,如部分产品为节能产品,则对其部分产品响应报价给予3%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明、当部(略)
8.2中(略)
8.2.1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8.2.2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略),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8.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略)。
8.2.4对小型和(略)。
8.3环保产品
8.3.1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8.4监狱企业
8.4.1本次采购(略),则对其投标报价给予总价6%的扣除(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5支持创新企业
8.5.1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略)
(十)联系方法:
(略) 采购人:(略)
地址:赣县区行政服(略) 地址:赣县区杨仙大道东延
电话/传真:(略) 联系人:吴先生
邮箱:(略)@qq.com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监督电话:(略)
网址:http://(略)gov.cn/gzzbw/
感谢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