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劳务派遣服务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 劳务派遣 | 采购类型 | 非协议采购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略) | ||||||||||||||||
项目背景 | 为适应深圳地税数据化管事模式改革要求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妥善解决人力资源不足与工作需求的矛盾,在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规与政策前提下,对部分工(略)。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文(略)(详见 附件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四条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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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一、项目具体内容 主要为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提供办税服务、办税大厅咨询辅导、基础管理、风险应对、日常事务以及非执法处罚和非现金收付的非权力审批事项、计算机设备及机房运行维护等辅助类工作。本项目按劳务派遣服务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该项目中标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劳务派(略)。 二、项目服务要求 1、采购单位根据岗位类别、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条件等与派遣服务商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 2、采购单位向选定的派遣服务商发送人员派遣联系函,联系函包括人员派遣的数量、岗位、条件、工资待遇、试用期等基本内容,并加盖公章。派遣服务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函复有关拟派遣人员的情况。 3、采购单位对派遣服务商的拟派遣人员进行甄选,甄选过程由采购单位和派遣服务商共同组织和实施,甄选结果由采购单位和派遣服务商相互确认。 4、派遣人员(略),派遣人员与采购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派遣服务商按其公司制度管理员工,按劳(略)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等。 5、劳务派(略),采购单位可立即通知并退回派遣服务商: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采购单位工作要求的; (2)在用工期间不符合采购单位考核合格要求的; (3)严重违反采购单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4)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采购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上述立即退回的情形之外,采购单位如需减少或退回派遣服务商劳务派遣人员,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派遣服务商。经采购单位、派遣服务商双方商定后,由派遣服务商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采购单位要以合法的形式告知劳务派遣人员有关本单位的人员管理、绩效考核等相关规定,并要求劳务派遣人员签字确认已了解相关内容。 7、派遣服务商不履行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采购单位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8、派遣服务商有义务把采购单位和派遣服务商所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单位、工作岗位、派遣期限等情况),并且作为派遣服务商和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9、派遣服务商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略),并且提供给采购单位备案。 10、劳(略),派遣服务商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三、项目人员岗位要求 为有效保障项目顺利开展,中标服务商应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时间、方式完成项目实施。共计149名劳务派遣用工,其中管理辅助岗136人,信息辅助岗13人。 (一)对劳务派遣人员(略)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较强的工作(略)管理制度; 2、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财税、会计、审计、金融、中文、法律、(略)和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计算机操作技能;信息辅助岗,须计算机类专业毕业; 3、初聘劳务派遣人员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5、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6、符合回避规定。采购单位干部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属须回避,不得受聘本单位; 7、需经过统一组织的笔试与面试,合格者经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后方可派遣使用。 (二)工作职责 1、管理辅助岗 岗位职能:从事相应的办税服务、办税大厅咨询辅导、基础管理、风险应对、日常事务以及非执法处罚和非现金收付的非权力审批事项辅助等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信息辅助岗 岗位职能:负责计算机设备及机房运行维护、核心征管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系统权限配置和信息安全等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要求 1、 中标单位(略)、管理规范和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采购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采购单位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2、采购单位的性质要求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严守秘密,不能泄露与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中标单位应教育劳务派遣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采购单位的涉密信息。 3、采购单位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岗位安排、工作调度、监督及考核,协助中标单位进行考勤管理、绩效考核及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等事项。 4、劳务派遣人员不服从采购单位日常工作管理以及违反采购单位的劳动纪律的,采购单位有权依据有关管理规定通知中标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5、劳务派遣人员从采购单位领取的工作设施、配件及其他物品,由采购单位负责登记管理,员工离职时一并交还采购单位。 6、合同期内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单位可随时退回劳务派遣人员或要求中标单位更换劳务派遣人员,但必须向中标单位提供经人民法院或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可的,或者该劳务派遣人员自认的合法有效的下列事实的证据材料: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采购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采购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务派遣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采购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采购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采购单位(略),可以退回劳务派遣人员; (1)劳务派遣人员患(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采购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务派遣(略),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的。 | ||||||||||||||||
商务需求 | 一、本次招标的劳务派遣管理期限为壹年,即****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止,采购单位将按照市财政部门相关规定,视其管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其管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付款方式:每个月月底前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根据当月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 | ||||||||||||||||
评标信息 | 评标方法: (略) 详见附件: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劳务派遣项目招标文件 | ||||||||||||||||
其他 | | ||||||||||||||||
附件 | 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年劳务派遣项目招标文件.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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