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远安县栖凤片区棚户区配套凤仪路西段改造项目,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远发改审批[2016]156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对凤仪路西段进行改造,项目起点为鸣凤大道交汇处,终点为沿河路,全长700米,规划红线宽30米,其中(略),两侧人行道宽分别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绿化、照明及治安监控工程。
2.3招标范围:该项目所有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
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道路照明及治安监控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2.4工期控制目标:(略)
2.5质量控制目标:(略)
2.6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JGJ59-2011 建筑施工(略)。
2.7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 90 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略),投标文件的单位(略),分公司盖章无效;
3.3 拟派项目总监1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4 拟派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3人(其中:总监1人,必须具有国家注(略),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证书上记载的(略),(略)师不少于1人,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略),否则评委和(略)。
只有符合(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下午17时30分至2018年1月22日下午17时30分止。投标人(略),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15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略),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略)
6.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根据投标需要自行踏勘现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地点为(略),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 CA 锁准时参加开标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6.3具体要求: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略);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略)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 (略)
7.2 开标地点:(略)
8.合同签订:本工程(略)。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