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供应商为开发商或非个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供应商如为个人:(略)
2.2 供应商为开发商或非个人:提供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供应商为个人:由政府主管部门办理的房屋产权所有证;或提供经房地产管理中心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所出卖房屋对应的开发商五证。
2.3 供应商需承诺协调进行施工(包含装修、外(略))(需提供承诺文件)。
2.4 供应商近三年(20(略))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重大的技术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需提供承诺文件)。
2.5 供应商需提供不动产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
2.6 供应商所售房屋交房前须将消防手续办理完毕。(需提供承诺函)
2.7 需协助我公司办理过户手续(需提供承诺文件)
2.8 购置范围: 华康东路、解放东路以南150米、解放东路学校南门、尧贤街以东600米区域范围之内
2.9 房屋结构:框架结构。每层净层高在3米及以上,房屋承重满足600KN/平米。
2.10 购置面积:建筑面积应大于100平米并小于140平米。
2.11 房屋类型:(略)
2.12 其他接入要求:外电引(略),接火点为现有变压器(不新建变压器);协调机房出局新建管道至主传输管道或利用现有管道资源与主传输管道资源相连接,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承诺证明文件及对应照片。需出具协调我公司施工单位入场施工(包含装修、外电、传输等)及设备安装、开通的承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