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中心城市闽江两岸污水溢流整治三期工程 招标文件答疑 一、招标文件部分 1、由于在新点软件中制作招标文件时,招标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与招标文件中的招标编号不同,所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招标编号“闽昇招字(南****)第127号”或“E(略)”都可以。 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全部修改为“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8分”。 3、由于在新点软件中制作招标文件时,关于邀请招标的内容无法删除,但本招标项目属于公开招标,所以关于邀请招标的内容全部删除,可以忽略不计。 4、本招标项目商务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的目录请参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节中“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第15.1.1条和第15.2.1条。 5、招(略).5/21.6点中(略)封套的封面上还(略),以便出现招标人不予受理情况时能原封退回”现修改为“本次招标不收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但投标保函复印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在开标当天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材料同光盘一同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将(略) 封套的封面上还应注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出现招标人不予受理情况时能原封退回(若投标人无投标保函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的可以不用提交材料)”。 6、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节第22.2点中“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略),提示投标人在线开始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半个小时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现修改为“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在线开始解密。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半个小时内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7、招标文件第八章中“四、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盖章”现修改为“签字或盖章”。 8、招标文件第八章中“五、拟(略) 9、招标文件第八章商务文件第三点“投标函附录”现修改如下
二、以上内容为闽昇招字(南****)第127号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略),按本答疑执行。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