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鲁山城区段沙河文化生态绿廊景观项目 已由 鲁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鲁发改【2017】15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略)
2.2 采购编号:(略)
2.3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鲁山县城区南部沙河沿岸,西起钢厂路,东至花园路
2.4 规模:本项目包括滨河大道和沿沙河景观带两部分,平均宽135米。其中:滨河大道西起钢厂路,东至花园路,全长2750米,道路红线宽30米,三幅路形式;沙河景观带西起钢厂路,东至花园路,全长2750米,平均宽105米,景观总面积29万平方米。
2.5 监理服务期限:(略)
2.6 招标范围:(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2 拟任总监(略)在本单位注册。
3.3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总监,即满足以下条件:①投标单位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②具有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印章的2017年6月-11月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3.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作出书面声明),具有(略)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企业成立当年至2016年度的)。
3.5经企业注册地或者所在地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统一查询,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及总监、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社保明细证明、总监注册资格证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3.6具有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将“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本单位的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提供。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需真实,在投标期间、中标后不得更换,并作出不更换书面承诺;如发现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其投标资(略),招标人将报请当地主管部门做为不良行为记录。
4. 招标(略)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经开区航海东路与经开第六大街交叉口向北50米商鼎创业大厦B座5楼持“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规定的相关证件及材料原件(除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可带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一同到规定地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略),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舞钢市垭口中心路6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郑州市经开区航海东路与经开第六大街交叉口向北50米商鼎创业大厦B座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