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盐渎公园灯光雕塑小品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盐渎公园灯光雕塑小品项目。
2.工期要求:(略)
3. 质量标准:(略)
4.质保期:(略)
4.招标内容:(略)盐渎公园灯光雕塑小品项目,具体按实际需要数量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完成本次招标内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包括策划设计、导视系统、广告或标牌、标识制作项目。
2.投标申请人应(略)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本次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以(略),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8000元整,未按文件(略),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六、评标办法:(略)
七、请申请人于2018年1月26日 18 时00分前,凭公司介绍信原件到(略)(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金鹰新天地2#楼715室,联系电话:0515-83705608,联系人:(略))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略),直至建议有(略)。
招标人(公章):(略)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略)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