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但店镇丰家大湾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招 标 公 告
1、**县但店镇丰家大湾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完成了进行该项目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基本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内容:地块面积56.45亩、拆迁砖木面积2942。 (详见工程量清单)。
(2)本项目预计投资为:161579元。(总价包干)
(3)资金来源:县政府拔款。
(4)建设地点:但店镇丰家大湾村。
(5)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2月,工期为3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屋房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类(或市政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资格。
3、投标单位必须在2017******厅进行备案的施工单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1)凡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与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27日(报名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止。节假日不休)。
(3)报名地点:****(**县新蓄牧局二楼)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 1600.00)。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
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但店财政所财政专户
开户行:****银行
帐号:820********012310
转账时请注明“**县但店镇丰家大湾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字样,投标保证金递交截至时间:2018年1月30日上午9:00前,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注:(1)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现场提交保证金回执单。
(2)开标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3日后无息退还。中标人工程完工验收后退回保证金。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4)中标后转让,中标人不签合同,不按合同履行即没收该中标人保证金。
6、相关说明
(1)、中标公示期满后,****委员会签订施工合同,尽快开工;
(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届时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有关收费文件支付;
(3)、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10%,在签订合同前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4)、严禁中标转让,一经发现取消合同约定;
(5)、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取得联系。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30日上午9:00时止。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交易中心,投标文件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县但店镇丰家大湾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施工投标文件”字样。注:迟到的投标文件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开标开始时间:2018年1月30日上午9:00时。
(4)开标地点:******交易中心
招 标 人:****
联 系 方 式:134****1878(丰书记)
代 理 机 构:****
联 系 方 式:134****7772(汪女士)
监督部门:******交易中心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