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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略)已由(略) 邯发改招标核字【2017】252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该工程位于 邯郸市砖窑路21号 。 2.2 资金来源: (略) 2.3 本招标工程共分 2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勘察:包括本项目现场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包括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围墙等)、提交勘察报告、辅助招标人完成岩土勘察审查通过及后续服务。 二标段:设计。包括本项目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水、暖、电、人防、围墙、市政、绿化等设计),实施性方案调整及后期相关服务等工作内容。 (略)的勘察设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3、质量标准:(略) 4、服务周期:一标段: 15 日历天;二标段: 90 日历天。 5、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略)工程)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经理具备岩土专业工程师注册证书。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设备专业工程师具备注册设备公用工程师证书。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以上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标段的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后审部分,只有资格审(略)。 7、(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略)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略),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略),自行承担责任。 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8、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略),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 9、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按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注册登记; 招标人(章):(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章):(略) 联系人:(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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