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略)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略)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略),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略)省(略)第一中学
乙方:(略)市方腾电子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略)]XY[XJ](略)的多媒体教学设备(触控一体机等)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略)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略)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略) |
1 | 1-1 | 多媒体教学设备 | 多媒体教学设备 | 1 | (略) | S86EB | 签定合同后7个工作日供货,并负(略)。 | 质量保证:整个系统保质期为三年,售后故障及技术支持服务响应时间2小时内,接到故障通知后6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略) |
合计: | (略) |
3、(略)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玖仟元整(¥(略))。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略)
4.2交付地点:(略)省(略)市延平区延平区(略)岗24号;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略),具体如下:
质量保证:整个系统保质期为三年,售后故障及技术支持服务响应时间2小时内,接到故障通知后6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略)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略),具体如下:
中标人提(略),在采购人接收前不得擅自拆封。中标方与采购人按国家有关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若发现未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需立即进行整改,并通过最终验收。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书上签名、盖章,即视为验收通过。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1次性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略)),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略) 0.1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10 %;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 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00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0.1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略)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略)
13(略)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略)。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略),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略)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略),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略),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略)
甲方: | (略)省(略)第一中学 | 乙方: | (略)市方腾电子有限公司 |
住所: | (略)市(略)岗24号 | 住所: | (略)市延平区胜利街52号204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汤州尖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略) | 联系方法: | (略)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略)银行(略)延平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略) |
签订地点:(略)
签订日期:(略)